2021下半年株洲幼儿园收费标准一览

导语 2021秋季公办幼儿园收费按《株洲市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保教费标准按株发改发〔2020〕30号文件执行。

  幼儿园

  公办幼儿园收费按《株洲市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保教费标准按株发改发〔2020〕30号文件执行。

  公办幼儿园收费实行等级类型管理。等级类型由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参照省级示范园、市级示范园、县级示范园、标准园)进行确定,报市发改、市财政主管部门备案。经省教育厅评选的省保育教育规范园可参照省级示范园收费标准收费,经市教育督导评估认定的一级园、二级园、三级园可分别参照市级示范园、县级示范园、标准园收费标准收费。

  公办幼儿园收费项目由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住宿费和伙食费构成。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幼儿园保教费最高限价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联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详见附件);住宿费最高限价按现行标准执行(详见附件)。各幼儿园具体收费标准在不超过最高限价的基础上依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成本情况提出拟执行价格的申请,填报审批表,经同级发改、财政、教育部门审批后执行,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株洲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和住宿费最高限价标准

单位;元/生˙月

幼儿园等级

保教费

住宿费

省级示范园

700

260

市级示范园

600

230

县级示范园

500

200

标准园

450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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