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免试条件

导语 株洲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免试条件要求通过律师资格,或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

  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①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

  ②通过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

  ③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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