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可以退费吗?

导语 株洲市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因在用人单位就业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死亡等客观原因可以退费,详见正文。

  株洲市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可以退费,详情如下:

  因在用人单位就业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死亡等客观原因,可带本人缴费凭证、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或死亡证明复印件),向参保地税务部门提出剩余预缴费用退还申请,参保地税务部门受理后,由参保地医保部门审核退费。

  相关拓展: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可以补缴吗?

  1、灵活就业人员未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保费、大病保险费的,从欠缴费用的下月起,停止享受各项医保待遇。

  2、灵活就业人员欠缴费用在3个月内(含)按规定补足基本医保费、大病保险费后,从缴费到账之日起恢复享受各项医保待遇,欠缴费用期间医保待遇可追溯。

  3、灵活就业人员欠缴费用超过3个月,按暂停参保处理。

  4、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补足欠缴费用期间基本医保费、大病保险费后,可恢复参保,从缴费30日后享受各项医保待遇,欠缴费用期间医保待遇不再追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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