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株洲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

导语 4月15日,2021年株洲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新闻发布会召开。会上发布了今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高中招生相关政策,介绍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情况。

  株洲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

  1.坚持免试入学

  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2021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会推广到醴陵市、攸县、茶陵、炎陵、渌口区,这几个县市区的县城城区将进行划片,并公布划片方案。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超员摇号,且不得跨市州招生,在株洲市范围内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按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时间,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2.明确入学生源排序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片区内按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无户无房的生源排序注册入学。

  3.明确房屋产权性质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不动产权证上土地用途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申请入学的依据。

  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予的业主)子女(同一父母多个子女不受此限制)入学,如果该套已经申请学位,在义务教育学段一个周期(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入学指标。

  4.明确户口迁入时间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入学当年6月30日前迁入片区,则由区教育局按照"有户"类别学生划片就近入学。

  5.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多轮多批次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多轮多批次报名。在首轮报名中,对报名人数超过派位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录取名单;报名学生数小于派位计划数,则直接录取,并根据空余计划数组织学生进行第二轮报名和录取。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完成两轮报名录取后,再启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如果第二轮报名录取后,仍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没有招满,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期间仍可以启动报名。

  6.坚持公共服务全覆盖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保障优惠对象的子女依据政策规定安排入学。适龄残疾儿童、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市县两级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惠优抚对象,由各区教育局根据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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