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补贴申报
导语 株洲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提供办理的,关于用人单位的相关补贴内容,包含办理条件,时间,途径等信息
此补贴的基本信息(本文截图均源自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条件
《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湘人社规〔2020〕22号),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对象可以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一)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工作,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和职工个人按规定履行了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纳义务,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二)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依法履行了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纳义务,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和时间
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16号市人社局3号楼9号窗口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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