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留学回国怎么办理落户

导语 很多人留学归来,想要办理落户,但是不知道怎么办理,小编就帮大家整理了出来,包括申请条件和材料等

  申请条件:

  以往出国(境)前已注销户口、且未在国(境)外入籍、定居的留学人员回国后,可以申请在原户口注销地或原籍户口所在地或住房、直系亲属、工作单位所在地登记户口。

  申请材料:

  1、最后一次回国时持用的中国护照 (必须)

2、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因有住房、直系亲属、原工作单位等正当理由需在原户口注销地市、县内其他公安派出所辖区登记户口的须提供) (非必须)

3、房屋权属凭证材料或有关当事人(单位)出具的同意该申请人迁入本户的书面证明材料(因有住房、直系亲属、原工作单位等正当理由需在原户口注销地市、县内其他公安派出所辖区登记户口的须提供) (非必须)

4、就业单位出具的录、聘用证明(因回国就业需到就业地落户的须提供) (非必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株洲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户口】可获取株洲相关政策、办理入口、户口转入、转出、新生儿登记、立户登记等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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