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残疾儿童救助

导语 很多株洲市的残疾儿童继续救助,小编帮大家从政府的原文件中摘选出了相关政策,包括救助范围,救助标准和申报流程

  一、康复救助范围

  (一)康复救助对象主要为0-6岁(指不满7周岁),符合救助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和孤独症等残疾儿童。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适当扩大救助范围。

  (二)康复救助对象条件

  1.具有株洲市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具备医疗诊断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2.残疾儿童监护人有康复意愿,预期合理。

  3.有康复服务适应指征,并经定点康复机构评估有康复潜力,通过康复服务可以达到功能重建或改善。

  二、康复救助内容和标准

  (一)机构康复训练

  1.视力残疾儿童康复:为视力残疾儿童一次性提供功能评估、视觉基本技能训练,时间不少于1个月,救助标准每人不低于1500元。

  2.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500元,主要用于康复训练、康复评估、家长培训、康复教材、康复档案、康复设备、环境布置、人员培训及购买服务等费用补贴。康复训练救助时间每年不超过10个月。多重残疾儿童同一年度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残疾类别接受机构康复训练救助。

  (二)辅助器具适配

  1.视力残疾儿童:根据需要为视力残疾儿童免费适配助视器。助视器救助标准为平均每人每次1500元。在救助年龄内,助视器每人累计救助不超过3次。

  2.肢体残疾儿童:根据需要为肢体残疾儿童免费适配假肢、矫形器、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假肢平均每人每次救助10000元;矫形器平均每人每次救助5000元;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平均每人每次救助1500元。假肢、矫形器购置费占60%,适配服务费占40%。其它辅助器具购置费占80%,适配服务费占20%。根据专业评估机构意见,在救助年龄内,假肢、矫形器每年评估一次,必要时更换;轮椅、坐婆椅、站立架助行器等其它辅助器具每人累计救助不超过3次。

  3.听力残疾儿童:为经评估适合佩戴助听器的听力残疾儿童免费配发助听器,救助标准每人每次不低于6000元,其中80%用于助听器(2台全数字助听器)购置、20%用于助听器验配服务。在救助年龄内,助听器验配每人累计救助不超过2次。

  (三)手术

  1.为有手术适应指征的听力残疾儿童植入人工耳蜗。手术对象为听力损失为重度聋以上,配戴助听器康复效果不佳,医学检查无手术禁忌症,双侧耳蜗及内听道结构正常、无蜗后病变,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监护人对人工耳蜗有正确的认识和适当的期望值。每人一次性救助不低于7.5万元,其中80%用于采购人工耳蜗产品1套;20%用于术前复筛检查、手术及术后5次调机。

  2.为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主要手术适应症为:先天性马蹄内翻足等足畸形、小儿麻痹后遗症、脑瘫导致严重痉挛、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脊柱裂导致下肢畸形等。每人每次救助不低于1.8万元,用于手术费、辅助器具适配及康复训练等。在救助年龄内,每人手术累计救助不超过2次。

  (二)申请康复救助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1.评估。由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评估。

  2.申请。残疾儿童及其监护人根据评估后的转介意见,填写《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持身份证或家庭户口本、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书原件,向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

  3.审批。县级残联应按照“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及时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