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导语 株洲市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等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详见正文。

  株洲市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1、对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2、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所在学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享受低保、身有残疾、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养)证明材料、学籍证明复印件等。

  3、申请材料经毕业生所在学校初审和公示,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相关拓展:

  1、有条件的地区,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2、补贴标准和申领流程由各省级人社、财政部门确定。

  3、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去当地人社部门申请。

  推荐阅读:2023株洲补贴政策一览(企业+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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