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养老保险转移有次数限制吗

导语 株洲市养老保险在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之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没有次数限制。

  株洲市养老保险在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之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没有次数限制

  株洲市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如下:

  1、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未享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离休、退休、退职待遇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可以按月领取养老待遇。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待遇支付终身。

  3、参保人按月领取待遇,每12个月至少开展一次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

  4、参保人员可通过下载“智慧人社”APP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自助认证。

  5、未通过资格认证的,经办机构暂停其养老保险待遇,待资格认证通过后再按程序补发和续发待遇。

  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领取待遇期间,出现死亡、丧失国籍、或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应停止领取待遇。

  7、对多领、冒领的养老金参保人员家属(受益人)必须退回,拒不退还或涉嫌犯罪的,将实施联合惩戒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拓展:

  1、“多缴多得”,就是当年度缴费档次越高,享受的补贴也就越多,个人账户存储额也越多,领待时个人账户养老金就越高。

  2、“长缴多得”,在缴费年限满15年后(不包含15年),每继续按时缴费1年,每月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2元。

  推荐阅读:株洲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样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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