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公积金部分提取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导语 株洲市公积金提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余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余额。

  (一)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四)无房户租赁住房用于本人居住的。

网点名称 业务类型 咨询电话 网点地址
天元管理部 缴存、提取、贷款 12329 天元区泰山路220号
天元管理部市民分部 缴存、提取、贷款 12329 天元区神农大道399号株洲市民中心2楼
荷塘管理部 缴存、提取、贷款 12329 荷塘区红旗中路238号东方时代广场4栋4楼
石峰管理部 缴存、提取、贷款 12329 石峰区建设北路998号
芦淞管理部 缴存、提取、贷款 12329 芦淞区枫溪大道998号汇通金港3栋3楼
渌口管理部 缴存、提取、贷款 12329 渌口镇向阳南路
醴陵管理部 缴存、提取、贷款 12329 醴陵大道碧桂园旁醴陵市民中心2楼F区
攸县管理部 缴存、提取、贷款 12329 攸县东城新区政务中心1楼
茶陵管理部 缴存、提取、贷款 12329 茶陵县紫阳街
炎陵管理部 缴存、提取、贷款 12329 炎陵县霞阳镇井冈东路5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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