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落户株洲条件(附申请材料)

导语 以往出国(境)前已注销户口、且未在国(境)外入籍、定居的留学人员回国后,可以申请在原户口注销地或原籍户口所在地或住房、直系亲属、工作单位所在地登记户口。

  留学回国入户株洲

  迁入条件

  以往出国(境)前已注销户口、且未在国(境)外入籍、定居的留学人员回国后,可以申请在原户口注销地或原籍户口所在地或住房、直系亲属、工作单位所在地登记户口。

  所需材料

  1.申请在原户口注销地或原籍户口所在地登记的,凭最后一次回国时持用的中国护照。

  2.因有住房、直系亲属、原工作单位等正当理由需在原户口注销地市、县内其他公安派出所辖区登记户口的,还须提供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房屋权属凭证材料或有关当事人(单位)出具的同意该申请人迁入本户的书面证明材料;

  3.因回国就业需到就业地落户的,还须提供就业单位出具的录、聘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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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阅读:留学回国落户怎么办理?(条件+材料+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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