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水竹湖人才公寓申请条件及材料一览
导语 申请株洲水竹湖人才公寓材料需要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情况证明等
株洲水竹湖人才公寓申请条件及材料
申请条件及对象:
新引进到株洲市市区重点产业企业及相关科研院所、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与所在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市区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住房,未享受我市公共租赁住房或单位暂住房的人才。主要包括:
1、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2、担任高新技术企业或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职务的经营管理人才;
3、新引进“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的人才;
4、技师以上技能人才;
5、经市委人才办、市住建局等联合审核的其他新引进人才。
申请材料:
1、株洲市人才公寓申请表
2、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本人签字申明真实性);
4、婚姻状况证明;
5、本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情况证明;
6、株洲市人才公寓申请人员汇总表(人才所在单位填写);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采用A4纸复印。“申请资料”中的附件1和附件2,请在“株洲组工网-公告公示栏”下载(www.0733.gov.cn)。
申请途径:带上相关材料在株洲市市民中心住建窗口即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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