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株洲机构名录

导语 株洲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领须在指定培训机构完成培训后方可进行,湖南省机构名单及株洲市机构名单见下文。

  补贴人员范围

  (一)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乡村振兴部门“湖南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数据为准;

  (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毕业年度指毕业生所在自然年;

  (三)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是指毕业当年的7月1日至第二年的6月30日之间的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不含中高职和技工院校在校生,不受法定最低劳动年龄16周岁限制;

  (四)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是各类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重点是准备进城务工的劳动者(不含企业职工);

  (五)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湖南省人社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

  (六)就业困难人员。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

  (七)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补贴机构名单

  附件1:湖南省分地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录

  附件2:株洲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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