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周岁内出生新生儿上户

导语 株洲市家里面有三周岁以下的孩子的家庭,想要给孩子上户口的看过来啦,需要准备的材料和流程小编都整理好啦

  申请条件

  (一)新生儿(含违法生育)户口登记,原则上按照随父或者随母自愿选择原则,在其父亲或者母亲户口所在地登记户口。

  在同一设区市内,新生儿的父母,一方户口为家庭户、一方户口为集体户的,新生儿应当随家庭户一方的父亲或者母亲申报户口登记。

  新生儿父母一方为在国外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华侨等在国内户口登记机关无有效户口的公民,或者户口属于高校学生集体户口的,新生儿随另一方登记户口。新生儿父母双方均为在国外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华侨等在国内户口登记机关无有效户口的公民,或者户口属于高校学生集体户口的,新生儿可以在其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登记户口。在2021年8月1日《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施行前已注销户口女士官的新生儿,也可以在女士官驻地登记户口。

  (二)新生儿(含违法生育)出生后,其监护人或者户主应当在1个月内,按照落户原则申报出生登记。新生儿出生后未在1个月内申报登记,但申报登记时未满3周岁的,仍按“出生登记”规定办理;申报登记时年满3周岁的,按“户口补登”规定办理。

  申请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经《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证明,属不符合签发条件未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可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必须)

2、小孩随父或随母落户一方的居民户口簿(我省户籍居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国境内生育的新生儿,提供我省户籍居民一方居民户口簿) (必须)

3、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 (必须)

4、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非婚生育新生儿随父落户的须提供) (非必须)

5、父母共同签署的确认新生儿民族成份申请书(新生儿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须提供) (非必须)

6、父母均为在国内户口登记机关无有效户口的公民或者户口属于高校学生集体户口的凭证材料、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及亲属关系凭证材料(根据有关规定在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的须提供) (非必须)

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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