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公积金商转公办理条件有哪些

导语 株洲市公积金商转公办理条件有符合《株洲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贷款条件等,具体详见正文。

  株洲市商转公办理条件如下:

  1.符合《株洲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贷款条件。

  2.借款申请人为原商贷的借款人或配偶(配偶应为本套商转公住房共有产权人 )。

  3.原商贷已还款一年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4.本套商转公住房未办理过购房提取 ( 首套房除外)和结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

  5.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不存在除原商贷抵押以外的其他权利限制。

  相关拓展: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借款申请人、共同申请人)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异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3、近期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版 ) (借款申请人、共同申请人 )

  4、不动产权证书(属新建商品房的,另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

  5、还款卡(可只提供卡号,省内 I类卡限工、农、中、建、交、邮储 )

  6、原商贷借款合同

  7、原商贷结清资料:

  (1)结清证明

  (2)近12期还款明细(含结清本金余额)(预审时免提供)

  8、商转公所购住房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表(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含本套房的抵押权等信息 )

  9、原商贷银行出具的“商转公”确认函

  10、近12期还款明细(含剩余本金余额 )

  11、抵押登记注销文件(原商贷结清后再提供 )

  推荐阅读:株洲市公积金商转公贷款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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