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怎么办理?附办理材料

导语 株洲就业困哪认定需要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社区受理初审,街道(镇)复审,区就业中心审核认定,详见下文。

  材料要求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免冠彩色照片(2张);

  (4)人员类别证明材料:

  ①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出具的全家所有劳动力未实现就业再就业的证明;

  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凭证;

  ③残疾人员:需提供民政部门或残联发放的残疾等级证明;

  ④失地农民:需提供土地被征用的证明;

  ⑤军队退役人员:需提供部队转业、复员、退伍证明;

  ⑥市州级以上劳动模范:需提供《劳动模范荣誉证》;

  ⑦烈士家属:需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革命烈士证明书》。

  办理方式

  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社区受理初审,公示7天,街道(镇)复审,区就业中心审核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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