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居民医保慢特病待遇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株洲居民医保慢特病报销不设起付线,在慢特病门诊待遇保障政策规定的药品费用限额内,居民按照70%的比例支付,详见下文。
待遇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医保电子凭证或者社保卡复印件。
2.《湖南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认定申请表》。
3.相关病历资料或相关检查资料(出院记录、门诊资料、病检报告、免疫学检查、生化学检查、影像学检查等与申请病种有关的医疗文书资料)。
享受相关病种待遇且复审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年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应充分利用信息共享、人脸识别等途径每年进行一次资格认证。
就医管理与费用结算
1.就医管理:参保人员自审批通过的下月起享受居民医保慢特病门诊待遇保障 。
2.支付额度一般实行按月管理,当季度未使用完的额度清零。
3.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开具长期处方的,支付额度可以按季度管理。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期间,暂停享受慢特病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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