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夫妻投靠户口迁入指南(迁入条件+材料)

导语 株洲市夫妻一方随另一方居住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另一方户口所在地

  夫妻投靠落户

  迁入条件:

  夫妻一方随另一方居住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另一方户口所在地

  所需材料:

  1.凭夫妻双方的户口身份证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

  2.结婚证

办理费用:

  1.免征户口簿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0元

  2.免征准迁证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准迁证收取的工本费):0元

  办理单位:

  办理户口迁入手续,一般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另有文件规定或市、县级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点击查询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

  2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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