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导语 株洲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办理需要提交相关材料,比如生育证原件、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

株洲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办理材料如下:

  所需资料:

  1)生育证原件、复印件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2019年1月22日前出生的(不含2019年1月22日)提供男职工配偶居住的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女方无工作单位证明;

  2019年1月22日后出生的(含2019年1月22日)提供男职工配偶生育分娩住院发票原件;

  4)参保单位提供盖单位公章和财务专用章的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1份。

  注意:生育证(准生证)办理部门:男女双方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均可办理,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发放部门:男职工配偶生育分娩住院的医院。

  补助金标准:

  1、男性配偶无工作领取暂行政策为一次性发放津贴1550元。

  2、用人单位男职工的配偶合法生育,且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按规定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人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

相关阅读:株洲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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