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一览

导语 具有株洲市户籍,年满16周岁(非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株洲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对象如下:

  具有株洲市户籍,年满16周岁(非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株洲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首次参保可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或县市区社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注意事项:在校学生不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也不能参加城乡居保。城乡居保和职工养老在同一年度内,不能重复缴费。服刑人员服刑期间不能缴费。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被判刑等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按相关规定执行。

》》》株洲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株洲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居民养老】可获株洲城乡居民养老参保/缴费入口,查看参保指南、缴纳指南、补缴、查询等信息。

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