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女职工生育津贴只能产后六个月申请吗?
导语 株洲女职工生育津贴办理在女职工产后6个月至1年内,由参保单位统一办理。详见正文。
女职工产后6个月至1年内,由参保单位统一办理。
1、参保单位医保专管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以上资料到株洲市医疗保障局株洲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生育保险窗口申报并办理。
2、株洲市医疗保障局株洲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生育保险科经办人审核资料后按生育保险政策计算女职工生育津贴的金额,并打印《株洲市生育保险生育津贴、一次性补助金拨付结算明细单》一式二份,参保单位医保专管员签字后申报单位和株洲市医疗保障局株洲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各留存一份。
3、株洲市医疗保障局株洲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生育保险科、财务科审核、复核后拨付至单位提供的单位银行账号内,再由单位按规定发放至申领人。
相关拓展:
1、办理机构
株洲市医疗保障局株洲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生育保险科
2、办理地点
株洲市天元区神龙大道399号株洲市民中心一楼C2区1137、1138窗口。
3、办理时间
30个工作日办结
4、联系电话
0731-28681657
5、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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