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有年龄限制吗

导语 株洲市参保人员在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前,均可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内办理关系转移,详见正文。

  株洲市养老保险转移年龄限制如下:

  1、参保人员在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前,均可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内办理关系转移。

  2、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制度需办理衔接的人员,在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前可申请办理制度衔接。

  相关拓展:

  株洲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详情:

  1、参保人应当按规定逐年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可自愿选择缴纳档次,当年缴费能够享受政府补贴。

  (1)普通参保人缴费标准设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3个档次。

  (2)对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2、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缴纳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及以上保费档次的,政府补贴分别对应为每人每年30元、30元、40元、40元、60元。各级财政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分类分档比例给予补助。

  3、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特别困难群体,县市区人民政府按每人每年100元缴费档次给予全部代缴。

  推荐阅读:株洲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网上缴费流程(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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