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株洲个税大病医疗专项扣除标准是多少

导语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一、扣除范围

  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支出,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

  二、扣除标准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三、扣除方式

  1、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

  2、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四、扣除时间

  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注意:大病医疗支出在次年3-6月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享受扣除。

  五、申报入口

推荐阅读:株洲个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指南(流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株洲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个税】可获个税专项扣除申报指南/入口/时间,查看各类型扣除标准/条件/方式,进入个税计算器。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