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株洲个税专项扣除填报什么时候截止

导语 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1日至31日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详见正文。

2023株洲个税专项扣除填报截止时间: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1日至31日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

  申报入口

2023株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总共有7类,具体范围及标准如下:


扣除项 扣除范围 扣除标准
子女教育 3岁-博士(学前教育-全日制学历教育) 每个子女2000元/月
婴幼儿护照 3岁以下婴幼儿的相关支出
2000元/月/每孩
继续教育

(1)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扣除3600元;

(2)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扣除3600元;

(3)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在学历继续教育期间每年扣除4800元(每月扣除400元)。

住房租金

(1)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住房;

(2)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

(3)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它城市:每月可扣除1500元;

(2)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口的城市,每月可扣除1100元;

(3)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人口的城市,每月可扣除800元。

住房贷款利息 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每年12000元(1000元/月)
养老 年满60周岁(含)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租父母。

独生子女:每月3000元;

非独生子女:可以和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大病医疗 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支出,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推荐阅读:株洲个税专项扣除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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