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恶性肿瘤特殊病种门诊报销纳入标准

导语 株洲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所患特殊病种病情诊断必须符合纳入标准才能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恶性肿瘤(门诊放疗、化疗、康复治疗)纳入标准如下:

  株洲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所患特殊病种病情诊断必须符合纳入标准才能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恶性肿瘤(门诊放疗、化疗、康复治疗)纳入标准如下:

  1、有明确的恶性肿瘤病史资料;

  2、提供病理组织学或骨髓细胞形态学或可靠的肿瘤标志确诊报告;

  3、近期治疗的指征须有下列之一:

  ①处于肿瘤切除术后三年内或一年内进行了放化疗治疗的;

  ②恶性肿瘤术后三年以上或近一年内未作放化疗者须有最新影像学或病理组织学证明复发、加重及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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