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哪些人可以办理
导语 株洲市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办理对象有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详见正文。
株洲市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办理对象如下:
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2、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3、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相关拓展: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时间
1、灵活就业人员可按月或按年缴费,为避免影响医保待遇,建议按年一次性缴费。
2、正常缴费期为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未在规定缴费期内续保缴费的,将影响其医保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
1、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的缴费率为用人单位费率(不含生育),缴费基数为当年缴费基准值的60%,不建立个人账户。
2、2023年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率为8%,缴费基数为3586.2元/月。
3、缴费标准为:2869元/月,大病互助费180元/年,全年共计362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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