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养老保险哪些情况需要转移
导语 株洲市养老保险需要转移的情况包括两种,一种是跨省流动,另一种是跨制度流动,两者情况不同,详见正文。
株洲市哪些情况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1、跨省流动需转移
例如从广州的公司跳槽到株洲的公司,两个公司不在同一个省,就是跨省流动,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2、跨制度流动需转移
如果之前在农村务农,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后应聘到企业公司上班,又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这就是跨制度流动,也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相关拓展:
株洲市养老保险参保对象如下:
1、年满16周岁,非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和服刑人员,就符合参加的基本养老保险的条件。
2、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湖南省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3、在湖南省内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株洲市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按月、按季度或按年自缴,缴费比例为20%。2023年缴费基数可以在3770元至18852元间选择,对应每月缴费754-3770.4元(每年缴费9048-45244.8元)。
(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职工):用人单位按月代扣代缴,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费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之和。单位部分缴费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个人2023年对应每月缴费不低于301.63元,不高于1508.16元。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年缴费,分200元-3000元间13个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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